法律问答

离婚后如何更改孩子的监护人

子女抚养
2022-12-08 09: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变更监护人的申请应向法院提起。夫妻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所以如果孩子现有直接监护人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可以依法提起孩子监护权变更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变更孩子监护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 夫妻离婚时可以变更孩子的监护人,如果离婚后,直接抚养方作为孩子的直接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不履行监护职责的,不直接抚养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抚养权变更后,由变更后的一方直接监护孩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 离婚了孩子的监护人的变更方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夫妻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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