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了起诉书后,一般情况下,法院什么时候开庭?

刑事辩护
2022-12-08 09:32: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到法院起诉的,在法院立案之后的六个月内一般可以开庭审判;如果法院是采用简易程序来审理的,则在三个月内会开庭审判。具体的开庭日期则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案件的数量等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没有规定法院开庭后一般要多久才会下判决书。如果是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起诉后,如果对方是自然人则在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和开庭;如果对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在对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和开庭;如果对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也是在对方的住所地起诉和开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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