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产假休完,不能在回原单位上班,生育津贴可以拿到吗?

社会保险
2022-12-08 09:3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员休完产假就辞职能拿到生育津贴,只要职员在入职之后,单位已经连续一年以上给自己缴纳了生育津贴,此时生育孩子之后不管其是否离职,都可以拿到生育津贴。但是职员若想获得该津贴,必须要自己提出申领请求,否则相关单位是不会主动发放该津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单位不需要发职工的工资。生育津贴是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对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只有单位没有为职工参保的,才要向职工发放产假工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产假结束后辞职一般不能领取生育津贴。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是在产假期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所以产假结束后,不能在领取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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