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原本是离婚的,后来为了买房子又复婚了,由于今年政策原因离婚期间我以借款的方式给他让他付的第一笔款,后面说可以两人共同买于是后面办理复婚然后把我自己独有的小房子卖掉直接用我的卡转后面的部分,还有120万我主贷款,现在男方非常恶劣,我想离婚,请问这房子怎么分啊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8 10:05: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离婚房子的分法:
    1、如果房子婚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购买的,并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
    2、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登记在其名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事实婚姻的情况双方购买的房子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双方的共有房屋,应该协商分割。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那房屋就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另一方的出资款可以要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房子是男方买的,离婚时分割事宜需分以下几种情况讨论:
    1、男方婚前买房并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则女方不能分得该房产;
    2、男方婚前买房但因贷款未清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则女方无法分割该房屋所有权,但可要求相应经济补偿;
    3、男方在婚后买的房子,则女方可以分割该房屋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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