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七月份离职有没有高温补贴

讨薪
2022-12-08 10:4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江苏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满足一定条件下,每年在6-9月针对室内外高温作业的工作人员每个月发放不低于300元的高温津贴,对于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无论任何岗位都可以得到高温补贴。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高温津贴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13号
    支付标准:
    我省高温津贴标准从2018年6月1日起调整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费用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 广州市执行是广东省的高温补贴政策,在6-10月针对室外高温作业的工作人员每个月发放不低于150元的高温津贴。同时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
    《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为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要求,现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
    6.9元。
  •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夏季高温补贴,不属于免税范围,属于工资薪金中的津贴或补贴,应计入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总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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