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8年10月,一同事打人跑了,当事人指定我,事后10多天北派出所叫去,把我整进去了,然后24小时我从看守所被取保候审,没有经过检察院,但是有案底,我该怎么办?谢谢

刑事辩护
2022-12-08 10:51: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害人在看守所被他人打的,可以要求看守所严查,受害人或者家属可向其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投诉控告,并追究打人者,并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嫌犯已经被控制,警察仍继续使用暴力的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到该警察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督察那里投诉。
    在押人员之间发生互相殴打的,警察会制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四条
    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
    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
  • 在看守所被打的可以要求看守所严查,受害人或者家属可向其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投诉控告,并追究打人者,并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嫌犯已经被控制,警察仍继续使用暴力的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到该警察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督察那里投诉。
    在押人员之间发生互相殴打的,警察会制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四条
    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
    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
  • 当事人在看守所被打,可以要求看守所严查并且抓住打人者加重刑罚。受害人或者其家属也可向其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投诉控告,并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在嫌犯已经被控制的情况下,警察仍继续使用暴力属于违法行为,受害人可以到该警察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督察那里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四条
    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
    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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