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并不是代理,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代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
委托合同,代理处理相关事项所签订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