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需要多长时间能登记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8 11:04: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当事人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六十天左右能办理好;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需要六个月。若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好了的,可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在三十天后就可以申请办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如果是协议离婚,从申请登记之日算起到领取离婚证为止至少需要三十二天。如果是诉讼离婚,进入简易程序的,法院会在三个月内审结,进入普通程序的,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之内审结。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离婚登记不需要等多长时间,一般当天就可以办理,但是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不能马上领取离婚证,需要等到三十天离婚冷静期过后才可以领取到离婚证。如果离婚冷静期内有人反悔不愿意离婚的,那就不能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