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私人合股超市工作4年了,公司员工都没有买保险,更没签合同。老板对大于50岁的女性辞退而没任何赔偿,还说劳动法的法规不适合50岁以后的人,是这样吗?有什么办法能得到赔偿?

无故辞退
2022-12-08 11:11: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被无故辞退的,应该获得赔偿。若未获得赔偿,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工龄超过20年,若是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若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员工50岁属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那么用人单位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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