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房屋买卖过户问题

房屋买卖
2022-12-08 11:2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过户的具体流程为:
    1、签订合同。房地产买卖、交换、赠送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申请过户。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价格申报。
    4、缴纳税费。
    5、变更登记。
    6、领取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 房子买卖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先对房屋的具体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购房合同;
    2、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合同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管理部门对买卖双方提交的过户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个人房子买卖过户流程:
    1、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合同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管理部门对申请人过户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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