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因为他们的原因导致生病,实习单位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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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是学生,不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不属于
工伤赔偿主体;实习生已经毕业,属于工伤赔偿主体。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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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一般不具备劳动
合同的主体资格,不属于工伤赔偿的主体;但实习生已经大学毕业的,属于工伤赔偿的主体。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则享受伤残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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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实习期间一般不会发生工伤,应当由其所在的单位和劳动者按照各自的过错来承担责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其受伤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由单位承担补偿责任后,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
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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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