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应注意哪一些问题

协议离婚
2022-12-08 11:5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1.双方都应该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离婚协议应该有双方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3.离婚协议必须安排好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4.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起草离婚协议应该注意的问题:
    1、双方当事人是自愿离婚的,不存在一方对另一方有欺诈、压迫行为;
    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3、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离婚协议有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并标注了签订日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起草离婚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协议离婚;
    2、离婚协议载明了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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