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驾驶套牌车辆咋样处罚

行政处罚
2022-12-08 12:07: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套驾驶证处罚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车辆的驾驶人如果受到行政处罚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及时履行;如果被处罚人认为处罚决定不合法的,则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救济其权益。
    法律依据:
    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车辆驾驶人若因交通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及时履行;如果被处罚人认为处罚决定不合法的,则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救济其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