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房子男方婚前首付,产证男方名字,婚后男方还贷,请问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8 12:1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出首付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然后婚后还贷款的,那婚后所还的贷款部分以及贷款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具体分割方式有双方协商决定,双方协商不成的,有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房双方首付购买的房屋,婚后由男方进行还贷的,如果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则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房双方首付,婚后男方进行还贷的房子,如果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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