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的
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通过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内容,如果不想与对方合作,也可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