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可以分户吗

2022-12-08 13:1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了老婆户口不迁出可以分户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等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且申请人一般为户主或者本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迁回娘家的。但需要办理法定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夫妻离婚之后,户口的去向有两种选择,第一个是留在本地,第二个是迁回原户籍地。迁回原户籍地的,本人可以带着离婚证、本人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去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
    因为这是离婚引起的分户、迁户问题。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般会发生女方户口迁出问题,所以在离婚后女方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1、分户,女方可根据其情况以及当地相关法律规定选择分户,如果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或者直属亲属的,可以选择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  
    2、迁回原籍,如果当地没有接收条件或者女方没有落户资格的,可以选择将户口退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的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当然,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直接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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