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关系中的“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叫扶养,扶养关系有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父母双方共同承担对未成年
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
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