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没有收取介绍费,介绍卖淫罪成立吗

刑事辩护
2022-12-08 14:4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介绍卖淫罪存在有犯罪未遂的状态,介绍卖淫罪的既遂状态以介绍对象之间实际发生卖淫结果的行为为准。介绍卖淫罪有犯罪未遂的状态对于介绍卖淫罪的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介绍卖淫罪存在有犯罪未遂的状态,介绍卖淫罪的既遂状态以介绍对象之间实际发生卖淫结果的行为为准。介绍卖淫罪有犯罪未遂的状态对于介绍卖淫罪的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介绍卖淫罪有犯罪未遂的状态,介绍卖淫罪的既遂状态以介绍对象之间实际发生卖淫结果的行为为准。介绍卖淫罪有犯罪未遂的状态对于介绍卖淫罪的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介绍卖淫罪既遂应这样判刑:行为人介绍他人卖淫的,构成介绍卖淫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行为人介绍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