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事故调解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保险赔偿
2022-12-08 15:1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调解需要递交申请书,除此之外患方还需出示身份证明、就医材料,如果患者已经死亡的,其近亲属或继承人代表应当提交其他继承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如果是医方委托医疗事故调解则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 现简要介绍医疗事故调解流程如下:
    第一,要向医调委提交书面申请,医调委才会介入调解。一般医调委有空白申请书,患者到现场填写即可。
    第二,提交就医相关证据材料,例如:医患双方的医疗服务合同、挂号资料、交费凭证、医院诊断病历等等。

    三、提交患者损失的相关证据材料,例如误工证明、工资证明、诊断书、死亡证明等。
    第四,如有委托人,需要提交患方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复印件及患方当事人填写的授权委托书。
    每个地方所需要的材料也不完全一样,建议发生纠纷后,到当地的医调委进行咨询。
    提交相关材料后,医调委会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按照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告知其他解决途径。
  • 申请医疗事故调解需要的材料主要有调解申请书、身份证明、就医材料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