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下,我现在有笔钱借给人家,还款时间还没到,但是对方失联了,先前说好每个月支付的利息也没有给,这个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2-12-08 15:2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方欠钱不还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还款的延期期限,协商不成或者延期之后仍不归还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借款,同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期限还款的,借款人需要向贷款人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如果借款人拒不支付的,则贷款人可以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债权人没有借条,但是借款人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其他人的证人证言、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来证明欠款的事实,要求对方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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