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门口修二级路,离房子只有一米,不补偿也不拆房,我该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22-12-08 15:3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被拆迁补偿如果不合理的一般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补偿事宜先行协商,或者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主张协调、予以裁决,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村民不愿意征地修路的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仍不满意拒绝修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房子被开发商强拆的解决办法:被侵害权益的居民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法律规定,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强拆房屋是违法的。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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