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咨询一下,房屋违建问题

业主维权
2022-12-08 15:5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建房是指没有经过所辖部门批准的建筑。违建房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损害政府公信力,破坏城市风貌,制约城市健康发展和城乡规划执行。
    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 对于房屋的违建部分一般采取限期整改、罚款、限期拆除、强制拆除等方式处理。如果是可改正的违建房,则采取限期整改方式,并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如违建房无法整改,则采取限期或强制拆除、没收房屋等方式,同时处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商品违建房解决程序如下:
    1、接到违建举报,城管制作调查笔录认定违建性质。
    2、立案,下达违法通知;
    3、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一般会要求当事人三到七个工作日自拆;
    4、逾期诉诸法院下达限时自拆通知,在此期间会有一次催告;
    5、到期后,城管依法律程序进行强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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