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仲裁公司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超过期限未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对于生效的裁决书,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
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