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学生打架未经对方家长知道,就给学生要钱犯法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08 16:41: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家长打学生如是基于教育意义,且情节轻微的,则是不违法的,但是如情节严重给孩子造成一定伤害,如轻微伤甚至是轻伤,属于家庭暴力的,则是违法的,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情节更加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三)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参与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侵害;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五)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 这样处理学生打架斗殴:如果学生为成年人的,且打架斗殴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老师打学生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属于犯罪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老师对学生的教育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法律依据:
    《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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