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高速公路离我家直线距离低于20米,为啥没纳入拆迁范围?

拆迁补偿
2022-12-08 17:1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需要依据拆迁协议、拆迁公告和被拆迁房屋产权等情况来确定。
  • 公路离住宅距离太近在拆迁范围内的可以要求房屋拆迁补偿,有噪声污染且超过规定标准的可以要求赔偿。沿城市快速路的各类建筑,距离应当不小于20米;沿城市主、次干路的各类建筑,距离应当不小于15米;沿城市支路的各类建筑,距离应当不小于10米;沿建制镇主要道路的各类建筑,距离应当不小于8米。
    法律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流程:
    1、会对征地规划进行讨论和科学论证,确定了征地方案以后会制定具体的补偿方案。
    2、应当将征地规划以及补偿方案一并进行公布,最后在公布期限内吗,没有异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开始征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