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今年59岁,被倒车撞断三根肋骨,对方全责,他走的保险,可以理赔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08 17:2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1、因交通事故发生损害造成他人损害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交通事故理赔材料包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保险单据、车辆驾驶证行驶证等。对于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若当事人在下车过程中受伤,若符合保险合同中载明的理赔的条件的,则当事人可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一般来说,下车过程受伤并不属于交通事故,因此,交强险一般会拒绝赔偿。如果购买了其他的人身险的,那么可以赔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