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报户口都需要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书面入户申请表等材料,由该子女的父母
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
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