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以别人名义在我这里借钱,后来发现是假的,钱被他自己拿去花了,这属于诈骗吗

诈骗
2022-12-08 18:05: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别人名义向朋友借钱不构成诈骗,但如果是以虚构事实、隐瞒真实的方式向他人欠钱,事后不归还的,构成诈骗罪。行为人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以别人的名义向朋友借钱不一定构成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行为人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其在借钱的时候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则不构成诈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行为人以别人名义向朋友借钱的,不一定构成诈骗,但如果是以虚构事实、隐瞒真实的方式向他人欠钱,事后不归还的,构成诈骗罪。行为人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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