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债务能申请破产,但是需要达到破产条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宣告破产后就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
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
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