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人有限公司执行阶段怎么追加股东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08 19: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人有限公司执行阶段可通过如下方式追加股东: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书面的追加请求,法院认定情况属实的,应予以追加。且必须在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时,由公司或者公司的债权人依法向法院提出。法律依据:一人有限公司执行阶段可通过如下方式追加股东: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书面的追加请求,法院认定情况属实的,应予以追加。且必须在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时,由公司或者公司的债权人依法向法院提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 一人有限公司执行阶段,追加股东需符合的条件是:
    1、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由公司或者公司的债权人依法向法院提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 一人有限公司执行阶段,一经发现公司股东为逃避公司债务,抽逃、转移公司财产,无论该财产是否属于注册资金,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就可由执行机构直接裁定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