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怎么写的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08 20:1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并由事故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名。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
    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可以开头写明标题、事故时间、事故地点、双方当事人身份事项;正文简述事故经过及损失情况、责任认定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结尾由各方当事人签字。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 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应当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作出道路交通事故报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等,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字。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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