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先动手打人的,然后我把人家打伤了,这算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人

刑事辩护
2019-04-25 17:41: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故意伤人(造成轻微伤)一般是属于违法治安管理条例,给予罚金处罚以及赔偿受害人医疗费之类的。 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赔偿可以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不能主张精神抚慰金。
    最好由公安法医做个伤情鉴定看是轻伤还是重伤及其中的等级,然后可以再做个伤残等级鉴定,前者主要是定罪量刑意义,后者主要是附带民事赔偿依据。

  • 对于精神病人故意伤人的处理,需要具体分析,《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款是对那些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如何处罚的规定。
  • 你好。
    1、先通过警方,申请伤情鉴定。至于案件事实,你就实话实说即可。
    2、如果构成轻微伤,对方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如果构成轻伤或重伤,对方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至于你们的经济损失,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可以通过去法院起诉解决
  • 打人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可要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a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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