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公司经常临时更改薪资结构强制执行,现在又临时让员工签一份声明书,声明书大致能容就是要服从公司的制度以及后期再有临时变更员工都等同于认同,这个声明员工可以拒签吗,如果因此离职能让公司那边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8 21:4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更改劳动合同降低薪酬是合法的,如果未经协商公司单方面降薪是不合法的,可以进行投诉,责令单位支付工资和赔偿金或者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公司拒绝仲裁结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如果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迫使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能并存: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其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四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