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请了一天假,公司不给我发高温费,我可以要到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8 21:5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不及时发高温费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公司不发高温费,凭相关劳动依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补发被克扣的高温费,支付已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补发被克扣的高温费,支付已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
  • 如果企业不及时发给劳动者高温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