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22伤情鉴定在哪里做,做伤情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08 22:32: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伤情鉴定程序: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受理。  
    3、初次鉴定。  
    4、复核鉴定。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 伤残鉴定需要以下程序:
    1、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3、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4、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伤情司法鉴定流程:委托人委托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