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给的离婚调解书丢了,去法院也找不到原档案,要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2-12-08 22:3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判决书遗失的补办方式:一般情况下,遗失人可凭身份证到法院档案室查阅档案,然后,从法院复印一份、并由法院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核对无误,该复印件才有效力。法律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本院审判庭的案件承办人因办案需要,可以调借本单位归档的档案,有明文规定须经领导批准者除外。
    非归档单位因工作需要调阅诉讼档案,要有一定的批准手续。
    第十七条
    调阅或借出的诉讼档案要按时催还。还回时如发现案卷被拆、文件材料短缺、涂改、增删、污损等情况,应报告领导并及时追查。
  • 自己手里的离婚判决书丢失了可以补办,人民法院对于已经宣判的每一个案件都会制作成案卷存档,当事人的判决书需要补办的,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补办,人民法院随当事人的身份进行审核之后,会查询出当事人的判决书,加盖该份文件与原件的印章,即可当作原件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离婚判决书丢了,要想补办,当事人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该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是一样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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