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广州的,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加班费计算基数的问题

讨薪
2022-12-09 00:3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加班费计算基数:工资数额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时,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加班费的基数是由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约定的加班报酬基准;约定工资标准未约定加班基数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加班工资基数;劳动合同既未约定工资标准,也未约定加班基数,以劳动者正常劳动应得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加班费基数,是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员工的工资来计算的。如果劳动者在日常加班的,加班费不能低于其工资的一点五倍;劳动者在休息日没有补休而加班的,加班费不能低于其工资的两倍;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则不能低于其工资的三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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