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1978年工作中外伤性左眼失明,1999年伤残鉴定为七级,一直未办理残疾证,如办理后有哪些优惠补助,本人现年70周岁,已有退休金每月1600元。

工伤索赔
2022-12-09 00:54: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保险合同
  • 询问当地社保部门确定
  • 68岁未退休,如果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赔偿本人七个月的伤残补助金,以及其他的相关费用。职工本人的工资,则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而不是工伤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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