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是: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因为人身损害案件属于侵权案件,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
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