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电动车撞到老人,没报警,直接送医院,三天什么事都没有,她家四个小孩没一个来看望,就我妈一在陪护,不肯出院怎么办?请指教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09 01:4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病人不出院,如已经无大碍,医生也给出可以出院的意见而拒绝出院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医院方一起处理,如果病人或者其家属涉嫌恶意讹诈或者寻衅滋事的,可以报警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行为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交通事故出院证明,如果申请交警调解赔偿问题,是需要向交警提供出院证明的。如果交通事故受害者受伤需要住院治疗的,在出院时需要保留好病历卡,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发票,请护理的拿到护理费支付凭证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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