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现在可以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吗?

土地纠纷
2022-12-09 02:53: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由登记机构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争议的,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确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第三百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农民承包的土地可以抵押贷款。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七条
    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
    受让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担保物权自融资担保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实现担保物权时,担保物权人有权就土地经营权优先受偿。
  • 可以补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方应向乡镇政府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补发,经审核报原发证机关办理补发手续,颁证时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补发”字样。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第十八条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十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