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注册公司地址被拆怎么补偿

公司成立
2022-12-09 03:06: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我国公司有营业执照但是符合强拆条件的,是可以强拆的,而且有补偿或者赔偿,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补偿项目包括范围拆迁补偿、营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补偿、设备损坏补偿等补偿项目。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企业可以获得的拆迁补偿有:企业基地补偿费、企业房屋补偿费、装修费、安置费、搬迁费、因搬迁机器设备发生损失的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停工费、解聘员工补偿费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公司拆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根据相关的规定对员工进行赔偿,按照员工的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进行补偿,每满一年补一个月。另外,如果公司迁到新的地址,通过与员工协商,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不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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