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父亲意外去世

遗产继承
2022-12-09 05:5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亲意外死亡的赔偿金有孩子的份额。死亡赔偿金在死者配偶、父母、子女之间,按照他们与死者的亲属远近程度、对死者的经济依赖程度和共同生活的关联程度进行分配;如果死者没有父母、子女、配偶的则在死者的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父亲意外死亡赔偿金有孩子的份额。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所以子女可以适当分到父亲的意外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继承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且死亡时间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宣告死亡日期一般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第四十八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
    (一)》第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