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下,我的房产!但家里的兄弟没房暂时居住,并将户口落在我的房产中,如果拆迁会影响我的权益吗?

2022-12-09 06:07: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人群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私房非产权人或产权人死亡的非继承人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公房非共同居住人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已经享受产权调换的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被拆迁房屋的同住人应当认定为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对产权人给予拆迁补偿,由产权人对同住人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在拆迁时当事人发现居住十几年的房屋没有房产证证明其所有权,拆迁部门是仍然应当对其进行补偿的,补偿的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我国《民法典》规定,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七条
    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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