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盖4层楼房后面邻居不让盖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2-12-09 06:29: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情况而定。在没有损害邻居的相邻权的前提下,即使邻居没有签字,也是允许正常的房屋翻建或者维修。如果有损害邻居的相邻权的,必须与邻居进行协商,得到邻居的同意。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可以先与邻居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恢复原状,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邻居投诉我违建,邻居也是违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发出整改通知,同时可以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拆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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