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开低保户证明应去哪开

2022-12-09 06:4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申请低保需要提交一下信息:
    1、低保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
    2、身份证、户籍索引复印件(原件备查);
    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
    4、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5、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6、单亲家庭提供抚(扶)养费或企业遗属补助费证明,属离异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独居老人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证明;
    7、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救济证明; 
    8、年满18岁的学生提供在校证明。
  • 开具社保证明的方法: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免费提供查询服务。若是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开具。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应当设立专门窗口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参保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被委托人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需要书面查询结果或者出具本人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书面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提供。
    参保用人单位凭有效证明文件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免费查询本单位缴费情况,以及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涉及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相关内容。
  • 社保参保证明是需要到社保局开具。参保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等资料到社保局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社保局同意的,为参保人开具参保证明。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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