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男上司以同居为目的赠予女下属一套房后还能要回来吗

同居
2022-12-09 06:4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赠送给女方的房子有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前或进行公证前还能要回来。男方可以将房屋赠与女方并签订房屋赠与合同,自由处分自己的房屋。赠与房屋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过户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赠送给女方的房子有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前或进行公证前还能要回来。男方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屋,可以将房屋赠与女方并签订房屋赠与合同。赠与房屋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过户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房屋赠与,后悔了还能要回来。房屋赠与后一年内是可以收回的,赠与人拥有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果被赠与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赠与人行使撤销权,收回赠与给他人的房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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