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轻伤1级,案情移交检察院,再找受害人签订和解协议书谅解书,还会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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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
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
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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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和解的条件:加害人的有罪答辩;自愿,包括被害人和加害人双方自愿。
2.适用对象与范围:适用对象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及成年犯罪嫌疑人中的过失犯、偶犯、初犯。
适用范围限定在轻罪案件,即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刑的案件。
3.刑事和解的适用阶段:可以适用于每一诉讼阶段。
4.刑事和解的适用程序:一般分为和解的提出与受理、和解准备、和解陈述与协商、签订和解协议、审查生效等阶段。
关于“由谁来充当调停人主持和解”的问题,理论界存在不同的观点。
但在实践中主要有三种模式:
第一,委托人民人民调解委员进行调解,以上海市杨浦区公检法机关为代表。
第二,检察机关主持调解。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主要采取该做法。
第三,当事人双方自行和解,检察机关主要承担告知和确认工作,院即采取该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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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从上述的规定可以看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量刑有着本质的不同,但刑法却没有对故意伤害致多人轻伤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往往只按照轻伤的量刑档次判决,这就无法分清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和故意伤害致多人轻伤的区别,影响刑罚的严肃性。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明确规定故意伤害致多人轻伤适用致人重伤的量刑档次。主要理由如下: 首先,从犯罪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来看。故意伤害致多人(指三人或者三人以上)轻伤比故意伤害致
一、二人轻伤的社会危害性大,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也肯定比一般的伤害案件大,社会危害性大其受到处罚也应加重。 其次,从刑法确定的罪刑相适应原则角度来看。故意伤害致多人轻伤与故意伤害致
一、二人轻伤在同一量刑档次处理,不符合我国刑法罪刑相适应的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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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鉴定受害人的伤情达到轻伤二级,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如果当事人是受害人,且案件现在正在调解中,公安机关目前是不会对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的。
只有调解不成,或者一方拒绝调解的,公安机关才会对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 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暴力伤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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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