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学校乱收费的问题

业主维权
2022-12-09 07:24: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学校对学生罚钱是一种违法行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的义务。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学生的财产权。学校、教师损坏学生财物、没收学生财物、乱罚款、乱收费等都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教育法》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驾校乱收费维权可以投诉到所在地运管处的驾培科,至于投诉电话,可以通过114查询。对于驾校乱收费情况,一经举报投诉,经调查核实后,交通局会同物价局会责令驾校将款额退还学员并对驾校乱收费作出严厉处罚。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四条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驾驶培训机构及其教练员存在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以及贿赂考试员、以承诺考试合格等名义向学员索取财物、参与违规办理驾驶证或者考试舞弊行为的,应当通报培训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 驾校乱收费,维权方式有:
    1、可以投诉到所在地运管处的驾培科。
    2、投诉电话可以通过114查询。对于驾校乱收费情况,一经举报投诉,经调查核实后,交通局会同物价局会责令驾校将款额退还学员并对驾校乱收费作出严厉处罚。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四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驾驶培训机构及其教练员存在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以及贿赂考试员、以承诺考试合格等名义向学员索取财物、参与违规办理驾驶证或者考试舞弊行为的,应当通报培训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