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地是我妈,建房钱是我两夫妇出的,但房产证是妈的名。现想转到我两名下,要怎样的手续

房屋产权
2022-12-09 08:06: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房产证上加名有三种情况:
    (一)赠与:单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或单方到公证机关公证再申请过户;
    (二)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测绘附图、身份证明等资料办理转移登记;
    (三)析产:仅适用于夫妻之间,凭借结婚证等资料直接办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房屋所有权证(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两份)、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和变更申请书、结婚证、双方的身份证件都是夫妻为共有房产进行改名时需要的材料,以上材料原则上都应提供原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办理房屋加配偶名的手续是:如全款购买,则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申请;如贷款购买,则需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双方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补交部分税费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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